转发《关于印发(建筑劳务输出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鄂建协〔2017〕21号

 

各市州、各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筑业协会:

为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市[2014]112号),推进建筑劳务基地化建设,打造建筑劳务基地品牌,规范劳务基地发展,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企业经营和劳务管理分会修订了《建筑劳务输出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现予以转发,请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执行。

2016年度建筑劳务输出示范基地申报时间截至2017年8月15日止。请拟申报单位于2017年8月5日前将建筑劳务输出示范基地申报表及基地建设情况报告等材料一份送我会签署推荐意见后报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企业经营和劳务管理分会。

 

湖北省建筑业协会秘书处联系人:马潇   

电话:027-87362237   18971474805

 

附件:《关于印发(建筑劳务输出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www.jzlw.org/Notice/Details?sysNo=1635&categoryId=060201&category=通知公告


湖北省建筑业协会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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